(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2022年至2025年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调整授予价格等。
本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在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因此需要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19.715元,V为每股派息额0.08元,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9.635元。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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